人權管理
人權政策與具體管理方案
大學光遵守相關企業經營與勞動法規,包含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並依法訂定「工作規則」、「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辦法」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等相關管理政策與程序,定期辦理勞資會議、提倡性別平等、禁止性騷擾、保護員工隱私權、建立溝通反饋與申訴管道等,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
大學光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絕不容忍任何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霸凌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公司員工間或顧客、合作廠商、實習生、陌生人或其他往來對象對本公司員工有職場暴力之行為。
大學光為預防員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已制定相關規章、建立機制、定期宣導「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聲明」與執行「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
- 「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聲明」宣導
- 日期:2025年(2/5、5/5、8/5、11/5)
- 執行範圍:南港辦公室暨門市全體員工
- 宣導人次:共計433人。
- 「職場性騷擾與其他不法侵害防治」在職訓練
- 日期:2025年3月
- 執行範圍:南港辦公室暨門市全體員工
- 參訓人數:324人
大學光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員工、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我們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全球盟約》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原則,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並恪守營運所在地之勞動法規,制定人權政策與具體管理方案。
- 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
- 禁止強迫勞動與雇用童工
- 提供公平合理的薪資與工作條件
- 提供安全、衛生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
人權溝通與申訴管道
大學光重視各方的意見與想法,並致力於提供開放且透明的溝通管道,公司內部設有申訴電話、信箱,召開季勞資會議,員工試用期滿新人面談及離職員工等,同仁可透過各種管道反應組織制度與工作環境中的各項問題。官網針對投資人、客戶、員工、供應商、社區、新聞媒體提供意見表達的聯絡平台,並於「利害關係人專區」依據類別公開並詳列從 114年以來所有的溝通反饋內容,以落實我們對多元聲音的回應與重視。114年度未接獲人權相關申訴或者疑似人權侵害相關投訴。
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各類利害關係人之溝通與申訴管道
https://www.uvb.com.tw/contact/contact_a04/
內部溝通與申訴管道
員工申訴電子信箱 hr@eyecenter.com.tw
多元招募管道與公開招募
為持續成長與創新,大學光必須大力仰賴人力資本,延攬具醫療、研發、資訊、行銷及業務人才,公司透過校園徵才、104 人力銀行、內部員工推薦及獵才顧問等多元管道延攬招聘符合公司需求的優秀人才。為持續創新,公司與學術研究單位及教學醫院進行交流與合作,確保產品與服務的創新性及市場性。
大學光遵守相關企業經營與勞動法規,並依法訂定「工作規則」等相關管理政策與程序,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召募員工未限制性別、宗教、種族或政治立場,透過公開招募的方式,用人唯才。
多元化與性別平權
大學光在員工職涯發展重視兩性實質平等,積極落實「SDG 5:性別平權」的永續發展目標,落實職場多元化與平等,選育留用員工,未限制性別、年齡、種族、國籍、出生地、身心障礙等,並推動性別平等政策(性騷擾之防治、改善性別薪資差距等),透過公開招募的方式,用人唯才。
113年度女性全體員工占比,母公司為53%,合併子公司為64%;女性管理職占比,本公司為48%,合併子公司為56%;顯示員工進用除了因行業特性女性占比較高外,但在管理職人數與占比,性別無顯著差異。
| 公司別 | 本公司 |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 | |||||||
|---|---|---|---|---|---|---|---|---|---|
| 性別 | 女 | 男 | 合計 | 女性占比 | 女 | 男 | 合計 | 女性占比 | |
| 職階 | 管理職 | 38 | 41 | 79 | 48% | 72 | 56 | 128 | 56% |
| 非管理職 | 145 | 119 | 264 | 55% | 303 | 155 | 458 | 66% | |
| 合計 | 183 | 160 | 343 | 53% | 375 | 211 | 586 | 64% | |
備註:女性占比 = 女性人數 / 合計人數
此外,在身心障礙人士定額進用的施行,截至113年12月底進用名額為3位(其中含重度身心障礙者1人),我們將持續釋出工作機會進用身心障礙者,使其得以發揮所長、融入社會,並喚起一般社會大眾及企業雇主對其工作能力的肯定。
113年度女性管理職平均月薪較全體平均月薪差距,本公司為4%,合併子公司為6%;女性非管理職平均月薪較全體平均月薪差異比,本公司為6%,合併子公司為8%;顯示在管理職與非管理職平均月薪,性別無顯著差異。
本公司致力落實平等的友善職場,以台灣地區非管理職為例,113年度平均月薪為基本工資的2.2倍(113年台灣基本工資月薪27,470元),其中男性為2.4倍,女性為2.1倍,且不因性別、年齡、種族、國籍、出生地與身心障礙等因素有所差異。
| 公司別 | 本公司 |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 | |||||||
|---|---|---|---|---|---|---|---|---|---|
| 性別 | 女 | 男 | 全體 | 差距(%) | 女 | 男 | 全體 | 差距(%) | |
| 平均月薪 (NTD) | 管理職 | 98,510 | 106,020 | 102,408 | 4% | 93,005 | 105,507 | 98,475 | 6% |
| 非管理職 | 57,391 | 65,562 | 61,074 | 6% | 46,565 | 58,244 | 50,518 | 8% | |
備註:差距(%) = (全體平均月薪 ‒ 女性平均月薪)/ 全體平均月薪